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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秋学期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2-12-05   浏览:

各学院(中心,研究院、所,下同):


     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,对加强过程管理,及时发现问题并即时整改、保证论文质量有着重要作用,为做好2022-2023学年秋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
一、检查对象

以2020级硕士研究生和2019级博士研究生为主,以及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,未开展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研究生。

二、检查时间

2022年11月1日至12月23日,即第10至第17教学周。

三、检查内容

依据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的内容和计划,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研究进展,主要内容包括:

1.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与开题报告是否相符。

2.已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及其学术价值。

3.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,拟采取的解决方案。

4.下一步的研究计划与学位论文能否按期完成。

四、具体要求

1.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学科组织开展,成立中期检查小组,小组由本学科3~5名研究生导师或副高级(含)以上人员组成,设组长1人,以报告会的形式进行,研究生做论文进展情况报告,时间为8-10分钟。中期检查与论文答辩时间间隔不得少于半年。

2.中期检查成绩分为合格、不合格。检查成绩可作为相关论文能否进入送审环节的依据之一。

3.研究生院将组织校级督导抽查中期检查报告会情况。

4.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束后,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环节—学位论文阶段汇报—录入学位论文阶段汇报简表,研究生导师和学院分别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——培养模块——培养环节管理——学位论文阶段汇报——对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阶段汇报简表进行审核。

5.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。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,各学院提交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(纸质版由分管院领导签字、加盖学院公章;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zlb@ujs.edu.cn),在2021年12月28日前提交研究生院质量办备案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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